各有关考生:
根据体检医院作出的体检结论,现将西安市行政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凡未列入上述名单的,即为体检不合格或缺检、放弃的人员。根据《陕西省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除此之外,其他体检项目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提出复检申请。现就体检复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检对象
参加体检复检的对象为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中的有关体检项目,且按时向西安市公务员局递交复检书面申请的考生。复检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错过复检时间。
二、复检集合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19日(周二)
地点:参加复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日6:30前在陕西省体育场西门(朱雀路与南二环十字东北角)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三、注意事项
复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同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参加复检。凡未按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附:7月2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7月3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西安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