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0年7月末,郭德纲位于亦庄的别墅被曝侵占公共绿地后,北京卫视《每日文娱播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时被拒,并遭其弟子李鹤彪殴打,引发轰动。事后在郭德纲博客、演出中对此事进行调侃,发表了“有些记者还不如妓女”、“北京电视台是一个龌龊的单位”等言论。中央电视台针对此事发表不点名评论:“在这个行业的精华与糟粕之间,他留下了糟粕;在这个行业的正气与江湖气之间,他选择了江湖气;在个人的私愤和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之间,他习惯性地倒向私愤。在我们身边更多的公民面前,这位公众人物如此的庸俗、低俗、媚俗的表现,是多么的丑陋。”最后,打人者李鹤彪向记者道歉,并表示将承担伤者所需医疗费用。请就此事,谈谈你的看法。
【思路点评】
此题属于社会热点分析题,材料叙述的是“郭德纲弟子打人事件”,考生在作答此类题目时一定要做到理性、客观。俗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对于类似的“矛盾”问题,一定要从矛盾双方各找原因,不能一味批判郭德纲的做法,也不能一味指责记者媒体做法的不妥。可以亮明自己对郭德纲的喜恶,但要将喜恶的原因讲明。可以针对一事进行评论,表明对某件事的认同或排斥,但对一个人的看法切忌全盘肯定或否定。此外,对相关领导人讲话的引用,可以为自己的作答找到理论依托,同时为自己的作答增添时代色彩。
【现场作答参考】
我本身也是一个相声爱好者,郭德纲的许多相声作品的确堪称佳作。但对于郭德纲弟子打人事件,我认为他们的做法的确欠妥当。
郭德纲凭借其一技之长为自己赢得了相当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因此他的一言一行就要考虑到听者的感受,随意地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中伤的不仅仅是相关媒体单位和个别记者,更是广大的支持者对公众人物长期付诸的信任和期望。郭德纲在指责媒体、记者时,用隐私说事,故意将自己等同于普通人,然而同时他却享用着“公众人物”这层华丽外衣为他带来的滚滚财富。诚然,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但作为公众人物,还理应要有善待公众,善待社会的义务。因此,郭德纲在创造相声作品之余,还应加强自律,让自己的德行像自己的艺术作品一样受人推崇,真正做到德艺双馨。这也提醒我,无论是干工作还是待人处事,都要端正自己的德行,力争做一个让领导、同事、群众信得过的谦谦君子。
此外,相关媒体和记者也应在执行采访任务时注意自己的行事方式,出现矛盾应寻求与当事人的沟通,力争化解矛盾。不可为创造新闻而刻意制造、激化矛盾,不应以作秀的方式博取广大观者的同情,更不能利用媒体特殊的资源优势歪曲事实真相,只做对自己有利的报道。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研究问题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和文化单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
我们该采取怎样的手段“反三俗”?以郭德纲为代表的小剧场演出是该以“三俗”的名义予以取缔?这是我们作为公职人员不得不思考的几个问题。
我认为“三俗”不同于黄色表演、暴力影像,界定起来有一定难度,故而也为我们的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对于赤裸裸的低级趣味表演,当然要坚决予以治理,但同时还应特别注意隐藏在艺术外衣下的庸俗、低俗、媚俗,可采取与文化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对“三俗”与否加以鉴定,切忌投鼠忌器,为“三俗”文化滋生搭建温床。此外,我们的文化传播部门,还应对群众的文化取向加以引导,以更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占领文化市场。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特别是艺术素质教育,从根本上提高群众的艺术欣赏水平,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我个人认为郭德纲的相声作品并不“三俗”,他的相声作品有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有结合现代社会的改良。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对相声这一传统艺术表演形式的推动,甚至可以说,相声艺术的复苏,郭德纲功不可没。尽管他的为人处事有确有不妥之处,但也不能以此为由将他的相声艺术划入“三俗”的范畴。这样不仅伤害了他本人对相声艺术倾注的热情,无疑也会使志在投身民间艺术的“刘德纲”、“李德纲”们在创作作品时畏手畏脚,我们的传统艺术、民间艺术需要他们的热情。很多艺术形式本身就源自市井民间,通俗是这些民间艺术的最大特色,以“三俗”的名义乱出拳无疑会阻碍民间艺术的发展。主流媒体也应认清这一点,在报道时力求翔实客观,可以对某事进行批评,但不能因一件事否定一个人,否则这样的行为无疑于落井下石,也添了些为同行两肋插刀的江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