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好配强高素质的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沈阳市委决定,在全市公开选拔104名社区党组织书记,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岗位和参选条件
(一)公选岗位
全市9个区104个社区党组织书记(具体公选岗位名单附后)。
(二)参选条件
公选的书记应是本市居民,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思想认识端正,作风朴实。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经验。
3、热爱社区工作,服务意识强,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有工作热情,身体健康,胜任社区本职工作。
4、具有两年以上党龄。
5、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和平区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公选工作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从4月11日起至4月13日16时止。报名地点设在公选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公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在该社区进行公选,并由公选社区所在街道通知报考者本人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须携带党员证明信、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二)考试考核
1、笔试。4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市委党校进行笔试。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2010年),社区建设基础理论知识,社区工作案例。笔试成绩达到60分者为合格。笔试成绩合格的前5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4月20日在“沈阳网”公布,并在公选社区所在街道张榜公布,面试入围人员由公选社区所在街道负责通知或拨打公选社区所在区委组织部公开电话进行查询。
2、面试。从4月20日开始,由各区委组织部组织面试,面试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内容以街道社区工作政策、社区建设、民事纠纷调解、处理突发事件等为主,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计算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拔名额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4、组织考核。组织关系在本区的,由公选社区所在街道党工委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组织关系在外区、县(市)的,由公选社区所在区委组织部派人进行考核。按选拔名额1:2的比例,由区委组织部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如组织考核后,合格人选不足,则依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重新确定被考核人选,再进行组织考核。
(三)实地考察
组织考核后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公选社区所在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全面调查了解公选社区的基本情况,提出任期设想、工作计划及具体办法、措施。
(四)公开推荐
在公选社区召开由社区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和部分居民代表参加的推荐大会,介绍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安排人选分别进行竞职演讲,由党员(或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共同投票推选1名党组织书记候选人。
(五)正式选举
结合社区党组织换届,召开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依规做好选举任职工作。
三、管理考核
公选的社区书记任期为三年,上岗后工资待遇按现任社区干部标准执行。
各区委组织部要对公开选拔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考核制度。日常管理考核以街道党工委为主,每年年终考核由各区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居民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公选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全面考核。对任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免职。
四、组织纪律
参加公开选拔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的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对考试作弊、拉票贿选及通过其他方式影响和干扰公开选拔工作正常进行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录在案;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参与公开选拔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公开咨询电话:
沈阳市委组织部:22845865
铁西区委组织部:25625485
和平区委组织部:22872206
沈河区委组织部:24867289
大东区委组织部:24344056
皇姑区委组织部:86853136
东陵区委组织部:24821312
于洪区委组织部:25318410
苏家屯区委组织部:89110610
沈北新区区委组织部:89862323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2011年4月8日